網路購物詐騙自救法 自己的權益自己來救

現今的消費者保護法規定網路購物消費者享有交付7天內無條件解約退貨之機制,依據消保法第19條,消費者在收受商品之後7日內,可以無須說明理由及負擔任何費用或價款,退回商品或以書面通知賣家來解除買賣契約;如超過7日,而確有瑕疵之商品,消費者則仍可根據民法有關物之瑕疵擔保相關規定,主張權益。而購物網站或是網路商店不會主動要求購買者更改結帳方式或提供個人資料,更不會要求去操作ATM,請勿上當導致財產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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